为保障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元府办明电(2018)8号文件精神,近日,县供销社领导带领综合股等股室负责人,深入到各社属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先后来到元马供销服务有限公司、土产公司、烟花爆竹公司和黄瓜园、物茂、平田基层供销社等单位进行检查,每到一处检查人员都详细询问,值班情况,了解安全措施,查看消防设施。在检查中,检查人员深入供销系统企业经营的化肥仓库、批发门市部、农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公司仓库,针对存在消防器具摆放不规范,数量不够的问题。县社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要求各基层社、公司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