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举行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1”触电事故案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7月9日(星期二)15:00在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李建云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行政执法证号:ycx05821
(二)听证员
起忠连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号:ycx05820。
(三)听证书记员
李光辉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号:ycx07195。
三、听证参加人员
(一)案件承办人员
文桂超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号:ycx10016。
起兆平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号:ycx05816。
(二)当事人
陈先凯 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第三人、旁听代表
阳 海 元谋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县人大代表)
阮曙光 元谋县县政协社法委主任(县政协委员)
杨有伟 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副指挥长
白兴阳 江边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中元 元谋县扶贫办产业扶贫股股长
刘 树 元谋县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张绍坤 元谋县宇峰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人员及参加人员作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听证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期间,请听证人员及参加人员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维护听证秩序。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