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241901000
第一部分元谋县地震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地震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对全县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根据国家、省、州防震减灾规划,拟定或起草我县防震减灾地方性规定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我县地震监测预报,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对策建议,强化我县震情跟踪。(3)依法对我县地震监测、地震设施、设备及地震观测环境实施管理,负责我县地震监测台网的选址和防震减灾信息系统的建设。(4)依法管理全县以地震动参数和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及震害预防、震害预测工作,对全县生命线工程、重要(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管理监督。(5)负则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贯彻实施和监督县内地震行业标准化工作。(6)参照全州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的实际,协助政府修改完善我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7)负责震情、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8)负责组织实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地震知识,提高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9)依法进行地震行政执法,包括地震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赔偿。(10)依法对在我县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资质进行审验、登记、管理。(11)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震前、震时、震后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元谋县地震局的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三大工作体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除完成日常的地震局常规工作以外,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大力支持,到实地完成了多次宏观异常调查的落实,还圆满完成了元谋县防震减灾宏观联络员培训班的培训,加强了干部队伍的防震减灾法的执法培训力度,聘请省地震局资深专家到我县授课,加强了全县领导及各单位防震减灾知识演讲授课,进行了元谋县紫溪苑小区地震安全示范小区的建设,在元马中学进行了地震安全示范学校的建设,加强了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另外,我们从资金的争取、管理、使用等方面总结,本着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重要思想,2017年度,我们积极主动向省、州、县三级政府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了上级的大力支持,汇入各种工作经费87500元,为防震减灾事业给予了保障,促进了元谋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我局除领导外,下设行政运行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负责上述相关工作;一年来我局的下设机构没有变化。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我局有事业额定编制数5人(在职5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2017年全年实有7人。 其中:(1)公务员2人(已登记),事业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3.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2万元,占总收入的89.98%;上级补助收入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与上年125.24万元对比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项目(视频会议室)3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万元,占总支出的89.36%;项目支出9.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63%。与上年支出120.48万元,相对比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增长7.03%;项目支出下降80.73%,主要原因2016年实施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项目(视频会议室)3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2万元。与上年72.52万元对比增长7.83%,主要原因2017年12月增资(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3%。(人均情况0.5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4万元。与上年47.96万元对比,下降80.73%,主要原因2016年实施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项目(视频会议室)32万元。
具体开支项目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维护等方面;地震预测预报4.8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技术系统维护,地震宏观联络员培训,震情跟踪与研判项目支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地震灾害预防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震减灾科示范小区的创建,抗震设防的监督与管理,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支出;防震减灾信息管理0.3万元,主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与上年81.80万元对比减少0.93万元。下降1.13%,减少主要因为2017年的项目支出5万元拨款收入,全部为其他收入,所以支出在其他支出下面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8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3.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2.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4.53万元,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48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8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677万元,下降5.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479万元,下降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3万元,下降5.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1.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48万元,占79.8%;公务接待费支出0.238万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48万元。其中: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3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15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上级部门下来调研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万元,比上年的2.943万元减少0.359万元,下降11.85%。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的水费0.09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8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5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2万元,固定资产152.4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万元;流动资产资金增加0.21;减少原因是2016年清产核资报废办公用品在今年1月份下账。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2.3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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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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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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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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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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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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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9.88 |
7.42 |
152.46 |
87.87 |
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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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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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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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真实合法,支出票据审核规范,坚决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按要求及时编制单位年度预算,收支数据统计准确、公开,并及时上报,及时做好年度结算、决算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2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