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301000
第一部分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预防为主”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以控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认真落实各种传染病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疫情监测、调查及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疫情管理、处突和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
2、传染病监测防治;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4、免疫规划与冷链建设工作;
5、地方病防治;
6、艾滋病防治;
7、结核病防治;
8、卫生监测工作;
9、检验工作;
10、死因监测工作;
11、健康教育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017年1-12月发放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卡4645张,其中食品从业人员3303张,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342张。完成了全县30家企业职业卫生建档复查工作,完成14家16台放射装置防护档案的复查工作;完成7家医院放射卫生调查工作;完成15家涉及粉尘噪音的墙体材料和石厂231名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查出职业禁忌症3人,体检结果进行了网络直报。完成元谋县2017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按时完成学校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完成了3所中小学校(新华中学、培英中学、黄瓜园中学)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完成了2016-2017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的审核与报告工作,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10所(中学3所、小学11所)共2304人,按时将监测情况按时进行了网络直报,开展中小学校学生体检6所,体检学生4181名,建立健全了18所学校卫生监测档案;完成10所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的审核与报告工作;掌握辖区内水源种类,人口饮水情况、集中式供水单位,并建立规范档案,按时按质完成枯丰水期农村和城市饮用水检测任务,共检测水样234件(自来水水质检测40件,农村饮用水98件,其它水样(私人送检)96件),水质检测覆盖10个乡镇,覆盖率100.00%,水质检测合格率为城区饮用水100%,农村饮用水67.44%;监测了羊街镇、老城乡、凉山乡、平田乡、新华乡,开展9所学校和100户村民环境卫生问卷调查工作,采集20个行政村20份土壤检测蛔虫卵和重金属;配合国家疾控完成我县四个行政村和四所小学农村少数民族饮用水环境卫生(宣明会项目)调查工作。
2、加强疫情管理和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县疾控中心传染病年、月统计表、季度疫情分析、漏报率调查等资料齐全,每季度开展一次疫情分析,无瞒报迟报漏报情况;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月网络正常运行率、季度网络报告率、季度有效证件完整率100%。出现了1张未及时报告卡。
3、卫生应急工作
认真收集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报告、处置;健全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器械等物资的供给和储备。积极响应预警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报告,截至12月31日共报告并处置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1起;水痘聚集性疫情2起。
4、加强重点疾病防治工作
2017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9种581例,报告死亡病例1种6例(艾滋病6例)。发病率为263.75/10万,死亡率为2.73 /10万。丙类传染病7种,发病416例,发病率188.85/10万,无死亡病例。其它传染性疾病8种,发病716例,发病率325.03/10万,无死亡病例。
5、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2017年完成了结核病、免疫规划、麻风病、疟疾、地方病防治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
6、死因监测工作
我县的县级医疗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均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死因监测工作100%覆盖各乡镇,2017年我县共上报死亡病例1358例,粗死亡率达6.17‰。
7、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
县疾控中心将继续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2015年完成计量认证复审,有效期三年,目前检验科已组织人员着手准备2018年的计量认证复审。县疾控中心具备职业病健康检查资质,具备水质常规指标35项。
8、免疫规划工作
常规免疫:截至12月全县冷链运转12次,免疫督导各乡镇共计44次,覆盖全县10个乡镇11个卫生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其中:事业人员45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48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44万元,占总收入的83.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30.99万元,占总收入的15.5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36万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1050.17万元增长43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及财政补助基本建设收入比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9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7万元,占总支出的91.83%;项目支出76.55万元,占总支出的8.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921.86万元增长1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67万元。比上年的765.97万元增长94.70万元,从基本支出上看,主要是用于人员的社保缴费养老保险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事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54万元。与2016年的155.90相比减少79.36万元,主要是年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6%。与上年对比减少47.66万元,主要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4%。主要用于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业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4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3万元,下降5.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2万元,下降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4.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成本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51.39%;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占48.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人次557人次。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0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70万元,固定资产406.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长300.61万元,主要是业务用房在本年建成入账,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6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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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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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418.49 |
823.05 |
591.29 |
176.36 |
55.72 |
0 |
359.21 |
0 |
0 |
0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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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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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疾病预防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检查工作,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