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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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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州、县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决策、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指导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编制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全县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和渔政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9、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0、负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1、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7年农业生产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元谋县农业生产运行情况较好,各项农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稳中有增。通过分析预测,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达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到11895元,增长11%,粮食总产量达9万吨,肉类总产量达2.7万吨以上。

(2)蔬菜水果种植稳步增长。2016年冬至2017年春菜季,全县冬早蔬菜种植面积20.4万亩,外销蔬菜48.58 万吨,同比增加67546.6吨,增长16.2%;农民卖菜总收入15.22亿元,同比增加25434.25万元,增长21.1%;外销蔬菜平均价格3.13元/公斤,同比去年增加0.1元/公斤,增长3.3%。早熟鲜食葡萄、枣类、芒果、橙子、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13.3万亩,产值突破10亿元。

(3)超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全年种植小春粮食作物43343亩,实现产量6518吨,比上年6478吨增加40吨,增长0.6%;种植大春作物播种25.55万亩,完成计划数22.65万亩的112.8%;其中:粮食作物20.56万亩,完成计划数19万亩的100.75%,经济作物4.99万亩,完成计划3.65万亩的136.7%,根据测产统计,全年大春粮食产量达8.65万吨,预计全年粮食总产9.3万吨。

(4)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狠抓动物疫病防控、推广新品种、发展规模化养殖。认真落实能繁母猪保险、草原承包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优惠政策。据统计,2017年,全县出栏生猪26.34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5.29%;出栏肉牛2.65万头,增长12.69%;出栏肉羊12.6万只,增长13.23%;出栏家禽100.18万只,增长21.19%;肉类总产量3.06万吨,增长6.84%;预计畜牧业产值7.23亿元。

(5)渔业水产快速发展。预计全年完成水产养殖总面积达1.12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实现水产品养殖产量3100吨,完成年计划数的106.2%,增加320吨,实现渔业总产值527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544万元,增长11.5%,渔业增加值增速为6.7%。

2、主要措施

(1)抓绿色产业建设,不断提高元谋蔬菜市场竞争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战略思路,严格按照A级绿色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田间地头,大力推广蔬菜工厂化育苗、“双色”地膜覆盖、膜下滴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新技术,引导群众按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绿色蔬菜发展质量。2016/2017年菜季,全县种植冬早蔬菜20.4万亩,同比上年增加1.68万亩,增长8.9%,外销蔬菜48.58 万吨,增加6.78万吨,增长16.2%;农民卖菜总收入15.22亿元,增加2.55亿元,增长20.1%。外销蔬菜平均价格3.13元/公斤,同比去年3.03元/公斤增加0.1元/公斤。

(2)抓好春耕生产,保障种植面积和粮食安全。按照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及时成立工作组,组织县、乡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生产第一线,实施水稻、玉米机播、机耕、机插、机收等全程机械化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5000亩,开展水稻、玉米高产创建科技培训32期2850人次,开展水稻机插育秧、水稻化肥减量增效施肥技术、玉米机械化播种、葡萄、蔬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现场会6场500人次,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培训一期60人次,印发技术资料2.5万份,发送“三农通”手机短信50期,促进春耕备耕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完成大春作物播种24.3万亩,完成计划数22.65万亩的107.3%。

(3)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促进农民增收。结合全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实际,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经济林果种植。据统计,2017年全县经济林果总面积达13.3万亩,其中:葡萄29835.6亩,青枣23817.1亩,小枣8611.9亩,芒果5901.6亩,火龙果2047亩,柑桔1826亩,龙眼1210.7亩,石榴984亩,桃子19307亩,梨7901亩,李子4515亩,苹果711亩,杨梅3280亩,柿子89亩,香蕉105亩,核桃21294亩,其他1450亩,预计年末总产量可达15万吨,总产值可突破10亿元。特色林果的区域性规模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在老城、元马、黄瓜园、平田、新华、物茂6个坝区乡镇形成了以葡萄、青枣、小枣、芒果、火龙果、柑桔为主的热带经济林果种植区,在羊街、凉山、江边、姜驿4个山区乡镇形成了以杨梅、桃、梨为主的冷凉水果种植区,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破点、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新亮点、新农村建设最现实的着力点。

(4)抓好动物疫病防治,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组织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原则和“五统一”、“五不漏”要求,坚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一是抓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积极推行生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三苗两点”同步注射的免疫新技术,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全县共免疫猪口蹄疫42.94万头,免疫牛口蹄疫16.22万头,免疫羊口蹄疫 43.28万只,免疫禽流感140.62万羽,鸡新城疫131.83万羽,免疫猪瘟42.94万头,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42.94万头,免疫密度分别为97.22%、97.20%、102.83%、97.18%、97.91%、97.22%、97.22%,免疫期间共发生免疫反应死亡68头/只(其中:猪17头、牛6头、羊45只)。有计划组织开展免疫犬类狂犬病4786只,小反刍兽疫27848只,羊痘81752只,仔猪副伤寒520头,牢固建立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屏障。二是全力组织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采样17936份羊血清进行布鲁氏菌病反复排查监测,检测出现阳性羊只23只,涉及11户养羊户,严格按照布病处置规程进行了扑杀无害化处理;采集血清样品1910份开展血清学检测,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H5(Re-6)和H5(Re-8)禽流感、鸡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合格率均达70%以上的省州要求;对市场销售活禽随机抽样70份进行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在十乡镇规模养殖场及8个活禽交易市场排查禽类17.3万羽,开展白条鸡检疫1.5万只,进行三类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9次,市场消毒33万㎡,发放宣传告知书1290份,严防H7N9疫情。

(5)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一是加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共引进番茄、菜豆、洋葱等蔬菜新品种试验120个,开展水稻、玉米新品种试验12组,其中:水稻6组,玉米新品种试验4组,在籼粳交错区新华乡实施籼改粳试验示范2组。二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粮食作物减肥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双色地膜覆盖、膜下滴灌、大棚生产、工厂化育苗等新技术推广力度,发布洋葱蓟马、红蜘蛛、小麦一喷三防、番茄褪绿病毒、大春作物病虫害趋势预报等简报10期,指导农户进行病虫害科学防控246.1万亩次,挽回作物损失8.6万吨,折合人民币1.83亿元,有效预防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粮食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4%,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6.8%。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800亩,开展番茄褪绿病毒品种抗性和药剂防效试验11个;在全县优选10个新型经营主体和13个行政村,按照集中连片、多形式、多途径建立典型蔬菜、粮食作物减肥增效示范2万亩,组织精准施肥减肥增效示范5000亩。三是开展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5000亩。四是完成大春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3片3.29万亩;完成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1片1.04万亩;完成大春粮食作物间套种10.21万亩,完成各类作物地膜覆盖7.5万亩,完成晚秋作物种植4.38万亩,完成计划的104.28%,良种推广18.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25.1万亩。全县粮食作物主推品种覆盖率达97%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五是发展中药材种植4496亩,产量3005.5吨,实现农业产值2109.5万元;发展花卉种植5247.9亩,实现花卉综合总产值1772.75万元。六是开展畜牧科技推广,全县70个猪改良点共饲养种公猪113头,完成生猪杂交改良2.76万胎,完成全年改良任务数2.4万胎的115.33%。全县8个牛冻精改良点完成牛冻精改良5551胎,完成全年任务数5000胎的111.02%。全县1个努比亚黑山羊纯种羊场和4户个体种羊扩繁场累计提供优质种公羊153只,完成全年任务数150只的102%;累计改造羊舍面积100平方米,种植优质牧草25亩;推广利用氨化饲料2.14万吨,完成全年推广任务2万吨的107.21%;青贮饲料10.46万吨,完成全年推广任务数10万吨的104.59%。全县推广粮经作物套种青饲料44795亩;推广熟改生喂85185头,饲料切碎机24934台。

(6)抓好农业安全生产。一是抓农机安全,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认真组织拖拉机年度检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今年共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360个,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237台、脱检补检219台、注销102台,警告纠正违法载人29起;换发到期拖拉机驾驶证744套;受理报名学驾300多人,到江边开展1期67人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和执法检查24场76人次,检查拖拉机48台驾驶员48人;悬挂外省号牌变型拖拉机173台,悬挂省内州外变型拖拉机号牌75台,悬挂云23号牌变型拖拉机1037台;组织拖拉机年检5923台,年检率达94.27%;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日学习活动93场次,参加15782人次,参学率达 86%;目前,全县拖拉机保有量达7282台;全县拖拉机驾驶员保有量7132人;全县微耕机备案登记在册数18950台;全县共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达47057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30.43万千瓦特(州级全年考核指标为308000千瓦特);完成机械化作业总面积48.31万亩,其中:机耕35.87万亩,机播5055亩(水稻机插),小麦机收1.3万亩,机械排灌7.64万亩,机械植保27505亩,机械深松(土壤机械改良)325亩;完成农机运输作业量79737吨。

二是抓农业综合执法,确保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1)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407个/次,整顿市场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333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680份。检查种子销售门市14户、流动销售商户12户,检查种子品种115个,抽取种子样品39个,种子网上备案网点59个,备案品种529个;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6件,调解成功16件。(2)加强畜牧生产投入品监督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50 台次,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户36 户,兽药经营户36户,兽医诊所38个,规模养殖场41个,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品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 份,收缴过期兽药针剂152 盒(包),价值1497元;立案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案件9件,罚没款5218元。(3)加强渔政执法管理,禁渔期间发送宣传资料5800份,禁渔通告500份,刷写石灰标语15条,电台宣传13次,出黑板报8期。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执法车辆26辆(次)、对江面、市场、餐馆三个重点实施全方位监督检查,取缔违禁渔具3件,现场教育6人;检查渔具销售店5家,渔药及饲料经营门市5家,抽检渔饲料3家。

三是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定性检测蔬菜、水果样品4085个,合格样品4022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99.88 %。农业部、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元谋县蔬菜种植基地、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开展种子市场植物检疫编号清查150份,开具植物检疫证书2616份,开展制繁种产地检疫6200亩,检疫合格种子3.86吨,苗木10万株,检疫合格植物产品4.8万吨。签订《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生产主体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100%。开展绿色食品首次认证4个,绿色食品续展认证5个、年检20个,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7个,绿色食品认证42个,有机转换认证10个,有机转换产品认证1个。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产地检疫生猪38497头,牛3181头,羊3297只,禽123561羽,马属及其它动物438匹(只);组织开展动物运输车辆消毒2284辆,市场监督检查畜类12.73万头,禽类34.5万羽,动物产品1500.85吨;开展肉牛检疫190头、肥猪269头,全县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率达100%。实施屠宰检疫猪肉产品1676.07吨,检疫牛肉产品 170.6 吨,检疫羊肉产品168.08吨,驴肉产品1.4 吨,白条鸡45.53 吨,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猪肉产品4.524吨,销毁处理不合格猪内脏1323公斤。在屠宰环节进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联检测432批次,所抽样品均为阴性。全年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4件,罚没金额4400.85元。

(7)抓好科技培训。全年共计完成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00期2.42万人次,发放资料9.74万份,张贴公告1684张,书写标语160条,出黑板报53期,发送手机短信50期,技术问答500册,广播宣传115场次,开展田间学校培训1期60人次,现场会10期850人,开展新型农民职业培训36期1120人,开展科普宣传2次5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6期1200人,转移就业1140人,完成农村中专函授教育招生50人,完成农民田间学校挂牌2个,组织2016年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40人外出考察学习现代农业。

(8)抓好农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项目资金,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千方百计增加支农投入,粮食直补、农资、良种、农机购置等补贴力度加大,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共争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产业化、农机购置补贴、科技增粮、土地确权颁证、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项目获得上级列项扶持,农业项目资金1875.20万元。

(9)电子商务取得新突破。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与云南凤凰印电子商务公司的合作,积极探索“传统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建成1个自营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5个网店(元谋果蔬1号店、元谋果蔬京东店、元谋果蔬顺丰优选店、元谋果蔬淘宝店、元谋果蔬微信官方店),通过B2C和B2B两种销售模式,逐步实现元谋农产品基地在线、生产在线、检测在线、销售在线、科技服务在线“五大功能”。全年销售元谋果蔬8.4万吨,销售额2.8亿元。

(10)抓好农业产业化建设。全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企业65户,其中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4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4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54个,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实现总产值达28.7亿元,营业收入达27.98亿元,利润总额达1.3亿元,上缴税金4952万元,出口创汇6760万元,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达6996人,直接支付给农民的农产品收购资金总额达9.97亿元,带动14.78万户农户增收7.14亿元。全县有效注册涉农商标45件,其中包含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云南省著名商标8件、楚雄州知名商标5件。获得云南名牌农产品认证11个,全县5家企业11个产品分别获云南名牌农产品认证。全县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301个,合作社成员79446人;共发展培育了5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9个、州级示范社16个、县级示范社32个;共发展家庭农场14家,其中:种植业4个,养殖业10个;发展专业大户369个,种植粮食作物50—100亩的5个、种植经济作物10—50亩的有244个,50—100亩的有55个、100—200亩的有27个、200亩以上的有38个,农产品加工大户2 个(资产规模50万元以上),农产品营销大户51个。组织3家农业龙头企业参加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创立、宣传、推广元谋农业品牌,扩大元谋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和贸易,提升农产品知名度与竞争力。

(11)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种植业保险宣传投保力度,完成水稻、玉米投保面积11.6万亩,完成计划的115.9%,超计划15992.47亩。全年共收取能繁母猪保险4645头,保费收入27.87万元,财政补贴22.296万元,赔付能繁母猪171头,金额17.1万元。发放中央和省级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34万元,补贴面积17.4万亩。发放农机购置补贴60万元,补助农户26户41台(套)。兑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39.6万元。加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监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县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集中规模流转面积2.2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3%,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规模流转涉及8个乡镇43个村委会110个村民小组8668户农户,涉及流入企业和单位121个。其中:流转规模30-50亩的有108宗1866.3亩;50-100亩的有322宗3023亩;100-200亩的有1202宗17911亩。

(12)抓好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开展了老城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其他9个乡镇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乡级培训13场次,村组培训182场次,参训人员11974人,张贴公告269张,发放告知书29725份,有421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勘测定界工作和地块现场指界,完成率达62.3%。各乡镇为作业公司落实办公场地355平方米,乡、村、组共投入工作人员940人,全力配合作业公司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提供了人员和技术保障。

(13)抓好“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成立局扶贫办,下派2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安排130名干部职工结对联系老城乡波亨、库南两个村委会162户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558人。制定了老城乡波亨村委会5个贫困村小组精准扶贫计划,严格按照县、乡扶贫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十个一”工作要求,每月组织挂包干部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入户开展工作,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组织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14场次。发挥农业部门资源优势,在贫困村组开展农牧业科技培训3场,培训贫困户170人。协调60万元资金用于波亨村委会开展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科技培训和配置办公设备。2017年,农业局挂包的波亨村委会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0人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认真履行元谋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农业部门争取资金50.19万元,投入2017年脱贫出列的凉山乡冷水箐、物茂乡芝麻、新华乡大河边三个贫困行政村,开展种植业高产创建示范、科技增粮补助和种养殖科技培训,助推三个行政村贫困群众脱贫出列。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5000元的标准,下达产业到户资金1160万元,涉及9个乡镇298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用于贫困户种、养殖产业发展以及创新资产性收益产业扶贫项目扶持,确保完成全县2017年脱贫出列既定的增收减贫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农业局部门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农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896.775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0.943106万元,占总收入的75.70%;其他收入1675.83305万元,占总收入的24.98%。与上年对比增加1311.5204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加大对农业项目的投入以及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493.958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857106万元,占总支出的40.42%;项目支出3273.101383万元,占总支出的59.57%。与上年对比减少159.5587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0.8571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25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XX%;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XX%。(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2016年与2017年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比:

2016年与2017年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比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3.101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0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5.691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1%。与上年对比减少975.8693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8.113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44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13081万元,完成预算的9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314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不该支出的坚决不列支,规范相关接待手续后来客人数逐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755519万元,下降5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86919万元,下降5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686万元,下降45.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不该支出的坚决不列支,规范相关接待手续后来客人数逐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3081万元,占47.64%;公务接待费支出12.4314万元,占52.3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30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130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项目检查、验收;下乡;到各州县开展农产品检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3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31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接待人次1139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农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9250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较去年有所减少对应的工作经费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外出人员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农业局资产总额5070.401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5.056493万元,固定资产1295.67194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8.8917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852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70.401319

3774.729376

796.697353

109.69161

0

389.2829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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