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隶属于元谋县交通运输局的股所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元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水毁抢修、保通、公路大中修,以及对乡道、村道的技术指导和检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加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
由于永广铁路建设、坛罐窑水库建设和县级重点工程建设,导致交通流量增大,致使多条公路严重受损,出现大面积路基沉陷,路面产生破损、坑塘、裂缝、等病害。今年,我县投入资金126.7万元,对老羊公路、元大公路、大凉线、黄江公路、龙姜公路等沥青路面和水泥砼路面灌缝93400米,修补沥青路面坑塘6490平方米,路基换填826立方米。另外,投入资金50万元进行大空桥加固处治;投入资金2.5万元对机场环线公路进行了路面再次修复,解决了多年来部队和地方两不管路段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受到了沿线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对病害路段的修复,提高了车辆的通行能力,延长了沥青路面、水泥砼路面和砂石路面的使用寿命。
2、因地制宜,认真做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公路绿化是投入少而又能迅速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为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根据省、州县公路绿化工作的要求,今年计划投资240万元对县道龙姜公路和大凉公路、乡道卡莫公路、贡茶公路、凉山大水井公路,村道姜驿华峰村公路、新海村公路、元马镇大塘子村公路共计69.8公里农村公路进行绿化,目前,已种植攀枝花树苗200余棵,樱花150棵,小叶榕200棵,凤凰树3025棵,蓝花楹1170棵,相思树2700棵、夹竹桃4000余棵。
3、结合公路日常养护,切实开展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结合公路日常养护,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切实加强对公路沿线设施的维护,对公路损坏路段进行整治,保持水沟、涵洞畅通,无堵塞;加强公路保洁,保持路肩整洁、美观、无杂草,路基、路面无垃圾。2017年1月以来分别对老羊公路、元大公路、大凉线、一羊线、龙姜公路和对部分乡、村公路进行路面坑塘填补1320平方米,清除垃圾2600平方米;清理疏通公路边沟118.5公里,铲除路肩边坡杂草11300平方米。通过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使农村公路在整体上实现了绿化、美化,通行能力逐步得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拨款的其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全部属于事业编制,但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2%;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1.38%。与上年对比增加9.4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1万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1.38%。与上年对比净增加9.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对比增加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部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10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8%,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6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变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工资,保障养护工作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资产总额496.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4万元,固定资产495.8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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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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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96.18 |
0.34 |
495.84 |
214.34 |
7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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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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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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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得到各部门的好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