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第一部分 接待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来宾接待工作。
(二)拟定县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三)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县级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统一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县级机关房产的修缮。
(五)负责县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制定县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保障县领导公务用车,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以及接待用车。
(七)负责县机关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县处级交流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工作;在县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负责县乡电子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接待办截至12月31日共接待来宾364批次。其中副国级领导1批次,省部级领导32批次,国家、省州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组201批次,来自北京、山东、台州等各地招商引资客商130批次。圆满完成了“2017年互联网+现代农业(中国.元谋)研讨会”和“楚雄州2017年一季度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和重点产业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大会”“楚雄州2017年二季度、三季度项目集中开工仪式”“2017云南元谋蔬菜种业博览会”“2017元谋果蔬节”等各类重要活动。
我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投入试运行,2017年1月1日正式收费运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车平台共派出公务用车1109辆次,行驶里程达132985公里,较好的完成了上级督查考察、我县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应急处突以及日常公务出行车辆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接待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元谋县接待办
2.元谋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接待办(含元谋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38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8万元,占总收入的46.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5.75万元,占总收入的53.56%。由于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故无法与2016年度作比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3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6万元,占总支出的46.8%;项目支出20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由于本单位为2017年新增单位,对比数据缺失,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10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7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接待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5万元。其中,接待经费为147.25万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接待任务。其它专项经费分别为:县机关事务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运行经费18万元,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2万元,县机关管理服务中心开办费5万元,县机关食堂部分厨房日常用品购置费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3万元。奖励金支出:1.6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95万元,其中办公费:0.50万元,手续费:0.003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04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5.82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劳务费:3.67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9万元。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在于:年初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万元,由于我单位管理的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留存车辆2017年的车辆运行经费被列入其他交通费用中支出。故出现年初预算中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元的情况,特此说明。
由于我单位为2017年新增独立预决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法与上一年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50万元,手续费:0.003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04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5.82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劳务费:3.67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接待办资产总额575.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万元,固定资产572.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上年无法相比固定资产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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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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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75.50 |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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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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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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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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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强化服务功能,创建科学完善的考评考核机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功能在于服务社会,促进科学发展。而健全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评考核机制是其关键。要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把扩大考核民主作为基本途径,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有机联系、互为印证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机制。
(2)强化绩效挂钩,创建公平高效的动力提升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和职位晋升机制,实行与工作业绩挂钩,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潜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接待办2017年接待费为147.25万元。而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为0的,原因在于接待费资金没有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而是用其他资金开支,故未列入三公经费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