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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301000

第一部分 羊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羊街镇位于云南元谋县南部,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0.5公里,位于北纬25°31′,东经101°55′,海拔1885米,全镇略呈椭圆形,东与武定县猫街、白路乡毗邻,南与禄丰县相依,西与牟定县猫街乡隔龙川江相望,北与县内老城乡接壤,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总面积269.8平方公里,境内高姑村委会三月三山主峰最高,海拔2638.5米,羊臼河与龙川江汇流处最低,海拔1246米,年辐射总量6390兆焦耳,年日照时数2643.2小时,年平均气温16℃,年平均降雨量829.6毫米,最热月平均气温21℃,最冷月平均气温8℃。全镇有羊街、甘泉、平地、木溪悟、中坝、花同、己波龙、平安、高姑、洒洒依10个村委会,95个自然村,104个村民小组,是一个集汉、彝、白、苗、傈僳等民族杂居的山区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十六字”精神,主动融入县委“一极两中心三基地”建设,突出富民、强镇两大任务,务实苦干培产业、推项目、战脱贫、统城乡、促开放、惠民生、优环境、保稳定,倾力打造休闲避暑之乡、优质烟叶之乡、绿色食品之乡、民族文化之乡四张名片,努力将羊街建设成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镇、山区商贸物流特色镇,奋力谱写新时代羊街跨越发展新篇章。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继续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和农村民居扶贫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活力;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实施好整乡推进项目,安全运行好小额信贷资金;扎实抓好2017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注重勤政廉政建设,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和诚信建设;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增收节支措施;突出“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农村和群众,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财政监督,保证各项财政资金的合理投放,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1、2017年全镇工资福利支出9,433,713.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43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67,842.7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116,634.00元。

2、围绕富民强镇目标的总体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项目落实,突出建设发展主题,把村级基础设施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和富民强镇工程来抓。

3、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财政监督,保证各项财政资金的合理投放,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羊街镇人民政府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4个,其中:人大事务1个,核算镇人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个,财政所1个,群众团体事务2个,核算镇团委、妇联;镇党委1个;科协1个,群众文化1个;广播1个;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个,核算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1个;农技术服务中心1个,核算农科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站;林业站1个;水管站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羊街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财政供养人员99人,其中:在职人员99人,共产党机关4人,政府机关67人,人大主席团1人,村委会30人,农技术服务中心7人、林业站6人、水管站2人、财政所4人、科协1人、文化站2人、广播站1人、新型农村合办2人、计生办2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主要是调出1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行政事业收入42,469,680.11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06,591.81元占收入的85.96%,,其他收入5,963,088.30元,占收入的14.0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89,166.29元,占收入的17.4%;国防支出10,000.00元,占收入的0.02%;公共安全支出71,520.00元,占收入的0.17%;科学技术150,246.00元,占收入的0.35%;文化体育与传媒296,138.00元,占收入的0.7%;社会保障和就业4,082,504.87元,占收入的9.61%;医疗卫生1,082,865.35元,占收入的2.55%;节能环保5,879,975.90元,占收入的13.85%;城乡社区事务5,797,600.00元,占收入的13.65%;农林水事务15,432,158.70元,占收入的36.34%;国土海洋气象600,000.00元,占收入的1.41%;住房保障1,377,505.00元,占收入的3.24%;其他支出收入300,000.00元,占收入的0.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34,777,624.69元,基本支出11,456,484.90元,占支出的32.94%,项目支出23,321,139.79元,占支出的67.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4,650.11元,占支出的20.72%;科学技术支出244,726.00元,占支出的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138.00元,占支出的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6,821.47元,占支出的12.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2,865.35元,占支出的3.11%;节能环保支出5,257,159.50元,占支出的15.12%;城乡社区支出2,060,200.00元,占支出的5.92%;农林水支出12,116,604.26元,占支出的34.8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5,000.00元,占支出的0.73%;住房保障支出1,767,740.00元,占支出的5.08%;其他支出240,000.00元,占支出的0.6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羊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5.65万元。与上年987万元对比增加158.6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小组、村委会办公费以及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羊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2.11万元。与上年1718.74万元对比增加613.37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具体项目为第一批浦发基金扶贫项目及第二批查缺漏、补短板扶贫项目的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上年2085.4万元对比增加6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小组、村委会办公费以及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及扶贫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财政、纪检、党委等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机构运行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相关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9%。主要用于民政、社会保险、离退休、抚恤、自然灾害、农村五保供养相关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新农合办公室、计生办公室及医疗保障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2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退耕还林、污染减排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0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8.农林水支出12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6%。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方面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

10.住房保障支出17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羊街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9元,完成预算的95.2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相比预算数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85万元,下降4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两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4万元,下降66.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由于我单位实行了厉行节约,控制了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占74.72%;公务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占39.7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向上汇报对接工作、下乡检查项目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相关的接待各级部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羊街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万元,主要由于村委会、村小组办公费上年有部分结余,本年支出,同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万元、电费1.47万元、差旅费0.36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5.75元、劳务费0.55万元、工会经费1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公务用车改革后车改补贴)26.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羊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3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05万元,固定资产438.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7.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1万元;出租房屋248.5平方米,账面原值8.2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32.43

1594.04

438.39

265.77

66.99

0

105.6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羊街镇2017年决算工作主要是确保工资支出和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基本设施建设主要靠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在镇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对象补助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强了地方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了全镇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通过对2017年部门结算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羊街镇党委政府将会以谋事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实干的真意,创新的方法,改革的实效,争取各级的支持和群众的参与,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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