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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62801000

第一部分 元谋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林业局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编制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各项林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实施科教兴林;以林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工作理念,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开展全县林业营、造、管、护、防一体化工作;积极推动林业内部改革和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林业经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天保工程管护。对218.5万亩林地进行管护;

2.完成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0.2万亩;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1.5万亩第三年度补助资金;兑现2015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5万亩的补助资金;兑现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项目4.03万亩的补助资金;

3.完成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0.5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7.07万亩补偿资金;

4.完成2016年州下达低效林改造任务0.5万亩;

5.完成植被恢复费造林4767亩;

6.实施经济林果补助项目19000亩;

7.完成节柴改灶建设任务500户、太阳能热水器建设任务400户;

8.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保护管理;

9.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年内调整健全机构;

10.实施产地检疫苗木、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检疫苗木;

1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元谋县林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26人,退休26人。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6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93万元,占总收入的76.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67万元,占总收入的23.01%。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720.21万元,减少21.62%。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实行省级统筹,部分林业项目逐年完成,相应投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5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19万元,占总支出的24.96%;项目支出2682.61万元,占总支出的75.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835.86万元,减少19.89%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31.79万元,增加17.33%,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58.65,减少22.05%。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主要是造林项目,项目涉及规划、批复、招投标等环节较多,同时由于造林项目的特殊性,项目按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实施年度多为2-3年,因此需预留项目结算资金,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79,主要原因:工资正常调资及交通补助等政策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871.44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8.65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尚未完工验收,结余资金为预留项目工程结算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支出153.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

2.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支出6.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3%;

3.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

4.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265.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9%;

5.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50.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8%;

6.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93.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93%;

7.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支出596.24万元,站项目支出的22.23%;

8.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2万元,站项目支出的0.16%;

9.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6.7万元,站项目支出的3.97%;

10.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产业化支出57.12万元,站项目支出的2.13%;

11.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16.19万元,站项目支出的11.79%;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734.35万元,站项目支出的27.37%;

13.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2%。与上年对比减少640.25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实行省级统筹,部分林业项目逐年完成,相应投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3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6%;

2.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

3.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

4.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支出15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

5.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支出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6.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森林管护支出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

7.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0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

8.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森林培育支出59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9%;

9.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

10.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森林森态效益支出1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

11.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林业产业化支出5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

12.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9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

13.项目支出-农林水-林业-其他林业支出53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3%;

14.项目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支出4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34万元,下降5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4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91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6.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6.9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25批次),接待人次33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377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救火、退耕还林项目、公益林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机关运行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2万元,差旅费0.79万元,专用材料费0.24万元,工会经费8.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林业局资产总额198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3.87万元,固定资产1248.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82.65

733.87

766.34

128.36

354.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03%。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经过一年的努力,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度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按标准完成201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加强工作领导、指导,有计划、有部署、按时序地开展该项工作,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面积14247亩,其中:天保造林50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2000亩,国家战略储备林2000亩,植被恢复费造林4767亩,州级林业专项资金补助造林480亩,占任务数的100%。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76.4万株、四旁植树任务100万株,占任务数的100%;完成太阳能400台、节柴灶500台,占任务数的100%;完成林业总产值达4.78亿元,比2016年增长10%;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3000万元,占任务数的130%;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748.41万元,占任务数5100万元的93 %;全年实现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的良好局面。

1.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天保工程管护,聘请661名森林管护人员对218.5万亩林地面积进行管护;完成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2000亩,兑现补助资金为100万元;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15000亩的第三年度补助资金450万元;兑现2015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5000亩的补助资金150万元;兑现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项目40313亩的补助资金357.875万元。完成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5000亩,投资250万元;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7.07万亩1270.7万元。完成2016年州下达低效林改造任务0.5万亩,完成率100%。完成植被恢复费造林4767亩,完成率100%;实施经济林果补助项目19000亩,共计205万元。完成节柴改灶建设任务500户、太阳能热水器建设任务400户。

2.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年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30户,发放木材运输证81证,1045m³;采伐乡土树木58株,移植树木33株;办理林木采伐申请6件,采伐蓄积量492.3m3;全年森林公安和资源林政股办理各类涉林案件373件,其中:刑事案件19件,林业行政案件354件。收缴野生动物44只(活体、死体),野生动物制品4张(皮)。收缴木材32.32平方米,共收缴罚款37.86万元,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42人;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年内调整健全机构,明确目标重点,强化预防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值班,强化检查督查制度,安装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84个,购买森林消防指挥车1辆,配置乡镇消防水车10辆等,2017年实现了今年无森林火灾的良好局面。实施产地检疫苗木、产地检疫种子、调运检疫苗木,实现检疫率和防治率100%;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1只;国家二级保护红隼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2只,“三有保护”鹧鸪3只;噪眉6只;赔偿野生动物肇事16起,累计赔偿金额12800元。

3.抓重点难点。促进元谋城镇面山近山的生态恢复。狠抓城镇面山(东面山)造林工作,实施造林5000亩,采取机械开挖种植沟、大苗定植、施肥、配套水网灌溉设施等,完成总投资628.45万元。狠抓元谋县凤凰山林业生态园项目建设。2017年,以机关义务植树为契机启动凤凰山林业生态园项目建设,在凤凰山的月牙山采取机械开挖种植带、更换种植土、选用大规格苗木定植、配套灌溉管网建设等措施,高标准建设2017年机关义务植树基地246亩,种植胸径8-25厘米不同规格的各类苗木4546株。通过开挖种植沟、挖石换土、高矮搭配、行间品字形配置,主要树种有凤凰木、美丽异木棉、非洲楝和榕树等,株间夹植三角梅,台面撒播格桑花和紫花苜蓿等,做到“一花一绿”,常年见花,全年有绿。共投入资金2000万元,其中,投入苗木资金980万元,工程费预计1020万元。抓实路域绿化工作,按照《元谋县路域环境绿化优化作业设计》,在元双路和牟元路两侧共种植凤凰树、小叶榕等树木1915株,总投资90.7万元。2、实施好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结合省州低效林改造项目发展种植小枣、咖啡、葡萄等经济林果5000亩。3、积极探索林业发展新渠道。推动科技兴林,探索元谋林业造林新途径,研究适应我县气候特点的林木新品种,推广大面积示范种植基地带动的新亮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是:林业项目资金主要是造林项目,项目涉及规划、批复、招投标等环节较多,同时由于造林项目的特殊性,项目按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实施年度多为2-3年,因此需预留项目结算资金,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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