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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46701000

第一部分元谋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内地方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元谋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然保护区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全县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善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祷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成立元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明确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关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建设标准。初步形成了党委负责牵头、政府组织落实、人大政协监督、纪检行政监察、部门统一监管、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编制完成《元谋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评审,县人大依法批准规划实施。确保2020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申报验收。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羊街镇、黄瓜园镇、物茂乡、新华乡4个乡镇参与国家生态文明乡镇创建,老城1个乡参加省级生态乡镇创建,7月底完成羊街镇、黄瓜园镇等4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建设规划编制。老城乡完成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并向省环保厅提交了验收申报材料。元谋县10个乡镇中,已经通过创建验收待命名省级生态文明乡镇4个(姜驿乡、江边乡、凉山乡、平田乡),获得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个(元马镇、羊街镇、黄瓜园镇、物茂乡、新华乡),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待命名乡镇1个(元马镇)。

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入库储备项目5个。向云南省环保厅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3个,获得立项项目2个(物茂乡物茂村、元马镇清和连片整治),已下达资金项目2个(物茂村100万元、元马镇清河村老城乡丙间村240万元)。完成物茂乡物茂村、羊街镇花同村两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完成物茂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准备工作,启动了项目建设。加强对建成在运行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监督管理,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环境效益,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提供环境保障。

2、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日趋规范

部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的实施,全面启动元谋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工作。累计接待建设单位咨询128件次,完成网上备案审核项目4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工作成效明显。实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提前服务工作,累计受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咨询38件次,开展主动服务28件次,协助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解决问题25件次,为重点项目入驻营造良好的环境。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一站式服务,2017年以来,累计受理建设项目环评30项,办结30项;受理办结环评服务事项20项;出具环评报告书标准确认3项。启动云南省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专网审批工作,完成录入、网上审核,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网上申报审核。

3、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截至2017年1-9月,元谋县污水处理厂均正常稳定运行,累计处理生活污水199.73万吨,日均处理水量为7316吨,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48.77;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381.78吨,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3.72%,累计削减氨氮50.5吨,完成年度任务量的76.52%。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编制并印发了《元谋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元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热坝治污风暴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局领导带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业务股室等有关人员参加,开展“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热坝治污风暴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采取重点目标、重点企业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出动人员150余人、车辆36台次、突击检查企业51家,现场下达限期整改10件,立案处罚2件。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编制并印发了《元谋县水体达标方案》、《元谋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好龙川江、蜻蛉河元谋段2大水系水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严格执行 “河长制”,要求县水务部门在年底前完成“河长制”相关工作;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规范化建设督查,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推动绿色生态元谋建设,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4、提高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涉及整改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其中:立行立改5个,已完成整改4个;短期整改3个,已完成整改2个;持续推进8个,已完成整改4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出动执法车辆112台次、出动监察人员306人次、检查企业89家次、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共查处违法企业7个(其中一件在办理中),未批先建5件,久拖不验2件,共处罚款22万元。并对8个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完成排污费征收28户,共收24.6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12369热线投诉污染纠纷46件,其中来电、来信29件,来访17件。其中水7件、气19件(省监察总队12369转来一件,州监察支队转来一件)、噪音14件、其它6件,46件投诉污染纠纷案件已经办理完毕,并对投诉人进行了回复,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在2017年度中高考期间,派出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考点周围巡查,确保在中、高考期间无噪声产生,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

5、强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监测能。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的要求,我局把加强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作为抓手,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元谋县环境监测站6月底完成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取得了实验室资质,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向社会发布和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公正性和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积极配合州监测站做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

强化舆论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群众心中,通过开展现场接访,现场咨询等方式,共现场接访24起,解答问题26个,展出环保展板12块,发送环保宣传册3000余册,环保袋1000余个,帽子800顶,小学生作业本8000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XX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80.73万元,比2016年280.2万元增加400.53万元,增加14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73万元,占总收入的87.81%;比上年276.2万元增加321.53万元,增加116.41%;其他收入83万元,占总收入的12.19%。比上年4万元增加79万元,增加1975%;增加的主要原是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加大了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9.2万元。比2016年309.72万元增加99.48万元,增加32.12%。其中:基本支出250.73万元,占总支出的61.27%;比上年153.69万元增加97.04万元,增加63.14%,项目支出158.47万元,占总支出的38.72%;比上年156.04万元增加2.43万元,增加1.5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环境保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73万元。比上年153.69万元增加97.04万元,增加63.1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6%。增加的原因:实有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业务工作量和政府中心工作量也相应增加,所以日常支出经费也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环境保护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47万元。占总支出的38.72%;比上年156.04万元增加2.43万元,增加1.56%。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2.47万元,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3万元,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1%。比2016年305.32万元增加20.88万元,增6.83%。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工资标准增加,故主要增加在人员经费支出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9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472.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加,各类工作督查检查增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84万元,增长18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增长6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8万元,增长43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加,各类工作督查检查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占39.73%;公务接待费支出4.52万元,占60.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增增加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它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786.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7万元,固定资产454.7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万元。流动资产(银行存款)增加274.13万元。资产变动大的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6.42

331.7

454.72

317.74

0

0

136.9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元谋县环境保护局绩效自评: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4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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