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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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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部门职能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并协同司法部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审批和管理县级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管好用好统计事业费,积极培育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组织管理本县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单位登记、发证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县的统计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原则,以努力践行统计工作的“三个提高”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工作重心,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元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高质量完成2017年的定期报表和年报报表;二是早安排、早部署,全面部署主计划下年度的各项统计指标;三是强化“三个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元谋县统计局下设机构为1室4股1中心1队,即:办公室、综合股、城乡调查股、工商基建股、法规股、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情况,县统计局编制数为14人,年初人数有14人,年末有17人,公务员10个,事业技术人员7人。元谋县统计局2017年编制增加2人,年初实有职工14人,当年退休0人,当年增加3人,年末实有职工17人。

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5人。

实有编制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

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万元,占总收入的76.5%,其他收入80.8万元,占总收入的23.5%,比上年268.6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27.97%。

2、支出决算情况

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3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万元,项目支出74.8万元,比上年301.4万元增加32.4元,增长10.74%。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58.9万元,比上年197.9万元增加61.0万元,增长30.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2.6万元,比上年188.4万元增加64.2万元,增长34.1%,属正常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万元,比上年9.6万元减少3.2元,减少33.3%,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74.7万元,比上年103.4万元减少28.6万元,减少27.7%,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8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各种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万元,主要是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决算支出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64%,比上年7.1元减少4.5万元,下降63.3%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实现了零增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实现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万元,比上年1.9万元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1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专职驾驶员,费用支出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比上年5.1元减少4.3万元,同比下降8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费用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万元,比上年9.6万元增加3.2万元,减少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支出,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统计局资产总额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万元,固定资产69.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采购类型分分散采购,采购资金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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