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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8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财政局是元谋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国有资本金管理的综合经济部门。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全县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资金统筹,提高保障能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676万元,为预算的101.8%,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0,579万元,为预算的95.6%,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2.3%。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425万元,比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13%;完成政府采购规模141,160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592万元,节约率为11.3%,节约资金全部安排用于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二是分类盘活、处置财政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全县共盘活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2,344万元,统筹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三是认真研判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积极筛选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2017年在均衡性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民生保障等方面共争取各类资金157,321万元,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2、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类支出完成149,711万元,占比达到82.9%。一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资金投入39,344万元,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面临的突出问题,如期实现了5,027位贫困人口和三个贫困村的脱贫出列。二是投入38,350万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实施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投入55,105万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政策。四是投入31,566万元,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保障元谋县冬早蔬菜及热带水果产业园区建设,贯彻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使全县签单保费达到89,637万元,财政配套保费补贴达到289万元。五是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资金投入83,290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六是投入3,302万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退耕还林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深入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七是投入3,108万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鼓励公益性文化活动的举办,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

3、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2017年通过省对下项目库储备项目97个,向上申报资金5,6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财政局为政府部门下设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有11个行政编制,4个工勤编制,5个事业编制。2017年末有在职职工58人,退休人员26人;与上年年末相比,在职职工减少2人(退休1人,为杨灿声;调入2人,分别为黄宁、普学惠;调出2人,分别为张学丽、刘铭波,在职死亡1人邢开金)。

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杨灿声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万元,占总收入的92.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4万元,占总收入的7.56%。与上年1036万元对比增加346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22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341.55万元,占总支出的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合计1321.76万元比上年支出1300.34万元增加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22万元比上年786.16万元增加194.06万元,项目支出341.55万元比上年514.17减少172.6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进行大幅度增资,项目支出减少是厉行节约实行,三公经费的支出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22万元。比上年786.16万元增加19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大幅度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55万元。比上年514.17万元减少17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行,三公经费的支出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1300.34万元减少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进行大幅度调整工资及继续控制行政成本,三公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9.62万元的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9.62万元的10.5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9.62万元的4.53%。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农林水支出18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9.62万元的14.99%。主要用于项目资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办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9.62万元的4.1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预算8.55万元的10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8.8万元的105.3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控制行政成本,降低预算指标,实际当年三公经费支出仍比上年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9.14万元比2016年46.72万元减少17.58万元,下降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4万元比上年20.75万元减少11.41万元,下降5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比上年的25.96万元减少6.16万元,下降23.73%。

2017年,我局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局机关“三公经费”的管理,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原因如下:

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公务卡结算平台的监管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经费,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公务接待经费,凡具备刷卡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实行跟踪问效。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努力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三公经费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要求每季度出具“三公经费”支出数额。

四是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为促进单位有效实施“三公经费”管理,在日常财政监管中,注重对政策宣传,要求各股室充分认识到“三公经费”管理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各股室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4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局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4万元,比上年52.99万元增加3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进行政策性增资,导致一系列的基础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支出加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资产总额129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38万元,固定资产1104.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260.6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94.65

190.38

1104.27

819.01

37.98

247.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我局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注重绩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为今后安排部门预算提供依据,总结经验、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2017年度决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检查基本支出,收集整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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