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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741401000

第一部分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度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2016年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5人,其中行政人员83人,公务员77人,机关工人6人,事业编2人。2017年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公务员72人,机关工人6人。其变动原因为(1)商事制度改革,划转县行政审批局5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编2人;(2)调入县内其他部门4人;(3)其他部门调入3人;(4)在职转退休1人。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与财政统发工资实有人数一致。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1-10月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931户(净增1112户),已完成全年净增市场主体1100户的101.1%,确保全县稳增长工作圆满完成。

2.持续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指导市场主体新申请注册商标11件,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县有效注册商标19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

3.强化质量抽检保安全。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42批次(任务42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75批次(任务75批次)、州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19批次(任务18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任务240批次),学生粮油监督抽检完成15批次(任务12批次),开展小作坊小摊贩抽检113批次(任务100批次)、发布抽检信息36期(任务52期)。完成省级药品监督抽验16批(任务16批)、州级药品监督抽验27批(任务27批)、完成药品快速鉴别检测84批(任务80批)、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6批次(任务6批次),完成国家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验2批次(任务2批次),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检1批次。抽检红砖样品11批次、化肥样品37批次、农用薄膜样品5批次、钢管样品20批次、PE管样品9批次、成品柴汽油样品9批次,钢筋样品20批次。

4.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已向上级争取专项转移补助资金19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102万元的189.2%。

5.圆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一是抓实精准扶贫工作,动态开展89户挂点联系户帮扶。二是积极开展姜驿乡阿谷租村15户搬迁户易地移民搬迁。三是大力推动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将包保的36部固定电话和单位内部33部固定电话分解落实到各干部职工,公众满意度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切实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违法违建拆除工作,完成本单位内部彩钢瓦罚没物资仓库拆除、改造工作。五是圆满完成龙川江河道包保5个自然村2.9公里河道清场工作。六是圆满完成县城东南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46户联系户服务工作。七是圆满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15次,对采购的蔬菜、水果、食用油进行随机抽样快检50批次。保障7390人(次)90次用餐安全。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5件,办结72件,办结率96%,争议金额141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3件(简易程序案件9件,一般程序案件64件)。其中:无证无照经营案30件、农资案件13件、商标侵权案件2件、食品案件7件、擅自改变变更登记事项案件7件、合同违法案件2件、药品违法案件5件、化妆品违法案件1件、未建立农资进货台账案件4件、销售不合格钢筋案件1件、未亮照经营案件1件。

7.各项工作齐头并进、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多证合一”等工作。全县已换发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8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7户,核发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43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3户,将在12月31日前完成2482户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照任务。向相关部门推送双告知信息30期,涉及各类市场主体1997户。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309户。运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14户。

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各项党建制度全面落实。党委下辖15个非公支部,覆盖47户企业,有85名非公党员,凡是符合组建基层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6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7万元,占总收入的93.29%;其他收入125.15万元,占总收入的6.71%。与上年对比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39.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4%,其他收入12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4%;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一是政策内调资增资;二是上级安排专项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为用存量资金安排的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4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54万元,占总支出的88.03%;项目支出208.5万元,占总支出的11.97%。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1,742.03万元,比上年增加8.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2%,项目支出减少29.31%,其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政策内调资增资;项目支出减少其原因为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为用存量资金安排的其他收入,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7.32%,其增加主要原因为政策内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31%,项目支出减少其原因为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为用存量资金安排的其他收入,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1.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开展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3.开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4.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5.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6.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7.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5.6%,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内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主要用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各类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食品药品安全事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单位行政成本支出;二是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每个预算单位只预算1辆公务用车的车辆运行维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74万元,下降1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7万元,下降1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3.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单位行政成本支出;二是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占59%;公务接待费支出7.55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03万元,增长96.65%,其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县2016年7月31日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去年执行5个月公务用车改革补贴,今年执行12个月,增加40.94万元,增长132.79%;二是本局监管所聘用人员劳务费去年10月监管所开始聘用协管员,执行3个月劳务费,今年执行12个月,服务市场主体聘用人员今年开始执行聘用,劳务费增加26.81万元,增长167.25%,以上两项是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管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67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59万元,固定资产1,451.5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66万元,为年内新购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1.13

219.59

1451.54

963.15

160.25

328.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万元;分别采购计算机4台,采购资金2.1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一台,采购资金0.85万元,激光打印机2台,采购资金0.6万元,机房网络设备1台,资金1.6万元,空调2台,采购资金0.69万元,碎纸机2台,资金0.34万元,电子签名手写板1个,资金0.17万元,制式服装1批,资金35.7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39.7万元,其中项目经费238.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6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61万元。2017年支出1,74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54万元,项目支出208.49万元。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017年绩效自评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2017年各项目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取得新进展。二是积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新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聚焦市场监管重点,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四是着力强化消费维权,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五是按照上级部门具体文件要求,综合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和检验机构的抽检需求,统一制定月度抽样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按计划完成各级抽样检测任务;六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核查处置等各项重点工作;七是关注民生,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日常风险监测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抽样操作程序,保证抽样程序合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的企业政策性补贴的依据及说明: 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中企业政策性补贴22.00万元,根据元财企[2017]18号文号下达2016年获得“三级名标”州级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的通知,兑现我县三家获“三级名标”企业奖励。

2.按照云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配备食品检测车项目的通知,县级配套资金纳入2017年预算,但直到年底云南省食药局还没有完成项目招标采购手续,县级配套资金先预付州食药局,中央资金结转下年,待云南省食药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才能完成支付工作。

3.今年由于各种原因,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为其他收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大幅度减少,比如办公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对单位的收支情况不能全面反映。

4.按财预[2017]137号文件,压减一般性支出达到5%以上,数字也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单位的支出缺乏全面性,同时也具有不科学性,比如有的支出科目不是一成不变的,上下年度存在差异性和突发性。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7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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