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

日期:2018年11月07日   作者:李金文,李彦蓉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81177、0878-6081567、0878-821609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8号

邮 编:651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

元环许准﹝2018﹞8号

2018/10/19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7日

上一条:元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元谋县雪山蔬果保鲜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非食用冰生产建设项目)
下一条:元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元谋县大物茂砂厂独棚梁子采砂点改扩建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