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3日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楚督转〔2018〕44号举报件,举报对2016年第一轮督察交办的《因河道阻塞造成农作物和水产养殖生产环境受污染及其他设施受灾赔偿的控告》(投诉件编号为LX20160802003)办理情况总体满意,但至今未得到中铁八局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对农户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损失的任何赔偿,请求督察组予以督办。为确保举报件的调查处置顺利推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举报件调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元谋县X530000201806230004号举报件调查处置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海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绍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庆生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局局长
杞建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起泽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李江华: 县国土局局长
李玉明: 县信访局局长
李虹苡: 县环保局副局长
雷灿美: 元马镇党委宣传委员
调查处置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董奎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办理举报事项,并对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调查处置组下设3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一)群众工作组
组 长:孙绍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庆生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李江华 县国土局局长
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李玉明: 县信访局局长
雷灿美: 元马镇党委宣传委员
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做好社会维稳工作;2.负责核实河道阻塞造成农户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损失情况;3.负责核实中铁八局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对农户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损失的赔偿情况。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起泽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江华 县国土局局长
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周国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1.负责举报件办理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情监测,正面引导社会舆情;2.负责按要求报送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做好与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和对接。
(三)督导工作组
组 长:孙绍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杞建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成 员: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李玉明: 县信访局局长
工作职责:1.启动问责程序,做好内部协调;2.负责信访办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整改措施
(一)调查核实河道阻塞造成农户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损失情况;
(二)调查核实中铁八局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对农户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损失的赔偿情况。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单位:元马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陶付龙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划分,及时深入现场检查、调查,逐一核实情况。
(二)元马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必须形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于2018年6月25日11时、6月27日11时前报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情况后于2018年6月25日17时、6月29日11时前上报州督察办。
(四)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写入相关材料,相关报告不得随意下结论,必须有支撑材料,未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含报告)拒绝接收,报送不实情况后果自负。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