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元谋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1件。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举报件的处置工作。目前举报件已办结,现将该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元谋县能禹镇紧邻居民区的108国道旁长期有几家塑料管厂:鑫盛塑料胶管厂、发强塑料胶管厂、五福塑料胶管厂等,无任何环保、安全设施,生产时散发臭气,噪音很大,每次一遇到检查就停产,请求督察组彻查。
二、调查核实工作
(一)涉举报的3家企业基本情况
1.举报人所称的鑫盛塑料胶管厂,其注册名称为元谋县元马镇能禹鑫盛塑料制品经营部(以下简称“鑫盛塑料经营部”),2015年11月26日在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地点位于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坡头,经营范围塑料筐生产、塑料制品销售。
2.举报人所称的发强塑料胶管厂,其注册名称为元谋县发强再生塑料包装厂(以下简称“发强塑料筐厂”),2013年3月12日在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地点位于元谋县元马镇摩诃村委会新立村,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
3.举报人所称的五福塑料胶管厂,其注册名称为元谋县元马镇五福塑料筐厂(以下简称“五福塑料筐厂”),2015年12月7日在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地点位于元谋县元马镇空军司令部家属区,经营范围塑料筐生产销售。
(二)现场调查情况
1.三家企业生产工艺情况调查。“鑫盛塑料筐厂”、“发强塑料筐厂”、“五福塑料筐厂”三家企业均为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均一致,生产规模差别不大(鑫盛塑料筐厂年产30万只塑料筐、发强塑料筐厂年产40万只塑料筐、五福塑料筐厂年产20万只塑料筐),均已经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再生颗粒料、聚乙烯等,经一体化注塑机电热熔融后模具挤压一次成型,经冷却后取出。冷却利用冷却塔,冷却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冷却水循环利用,成品检查后储存销售,三家企业在生产时,均按照环评的要求对厂区进行了遮挡。鑫盛塑料筐厂”、“发强塑料筐厂”4月份委托了中介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五福塑料胶管厂”已于2018年3月30日关闭,设备已全部撤除所有设备。
2.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中反映的“元谋县能禹镇紧邻居民区的108国道旁长期有几家塑料管厂:鑫盛塑料胶管厂、发强塑料胶管厂、五福塑料胶管厂等,无任何环保、安全设施,生产时散发臭气,噪音很大”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以上3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加热塑料颗粒、聚乙烯等原料,的确会产生声音和气味,现场调查时,鑫盛塑料胶管厂、发强塑料胶管厂均已停产数月。通过对企业周围的群众询问调查,也没有发现有噪声和异味明显影响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相关的材料证明举报件中反映“每次一遇到检查就停产,请求督察组彻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3.涉举报企业周边群众走访调查情况。调查组相继走访了鑫盛塑料筐厂、发强塑料筐厂2家塑料筐厂周边的部分群众了解相关情况,据2家塑料筐厂附近的群众反映,从企业存在至今,感觉不到厂房里有异味传出,也没有感觉企业噪声对群众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但从客观来讲,上述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噪音和一定异味,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举报反映的“生产时散发臭气,噪音很大”部分属实。
三、办结情况
该举报件现已办结。
201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