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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整改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三期)

日期:2018年07月06日   作者:文华君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元谋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举报件的处置工作。目前举报件已办结,现将该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元谋县城108国道旁边有一家渝鑫胶箱厂的企业,生产过程中异味、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该厂2016年、今年都是通过暂时停产来逃避环保督察,请求严查。

二、调查核实工作

(一)被举报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称的渝鑫塑料厂,前身是元谋县能禹渝鑫塑料制品经营部(2013年5月29日在元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经营者李胜明,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现已改为元谋渝合鑫再生塑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在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注册,经营地点位于元谋县元马镇小能禹村108国道边,经营范围为再生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生产工艺为塑料颗粒-上料机-电热熔融-注塑-成型、检验-成品。该公司年产120万只塑料胶筐建设项目已取得县环保局的全部相关手续。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一是该公司年产12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停止生产至今,机器设备上落满灰尘。调查组又到县供电公司调取了该公司2018年1月至6月的电费发票,证实该公司自2018年4月底以来,一直停产至今。按照元谋县相关行业生产周期特性(季节性生产,主要生产期和蔬菜交易期一致),每年4月份以后元谋县蔬菜基本售完,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因此,对举报件当中称:“该厂2016年、今年都是通过暂时停产来逃避环保督察”这一情况不属实。二是对于反映的生产过程中异味、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确会产生声音和气味,但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通过验收,在环保验收时的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三、办结情况

该举报件现已办结。

元谋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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