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激化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老城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平安。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结合实际,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相关职能所站及10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下发了《老城乡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明确职责“包片作战”、“联合作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法律六进”、“四万三进”、“敲门行动”、召开群众会、进村开展中心工作、广播、微信、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切实把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营造千家万户以德治家、文明立家、科学兴家的浓厚氛围。
三是严格排查,抓住重点。结合《老城乡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组织10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对辖区村民户逐户逐条对照7项纠纷情况12类人员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同时,乡综治中心、乡妇联、司法所、派出所、计生办、民政办等职能所站组成评估工作组,根据入户走访及掌握的相关信息,按程序和评估办法对风险等级进行最终评估研判。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出来,建立婚姻家庭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做好季度评估及跟踪回访工作,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我乡辖区家庭总户数6511户,已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户数6511户,安全家庭户数5963户,风险家庭户数548户(低风险家庭户数512户,中风险家庭户数35户,高风险家庭户数1户)。风险家庭已完成纠纷排查化解户数0户,未完成纠纷排查化解户数548户(低风险家庭户数512户,中风险家庭户数35户,高风险家庭户数1户)。风险家庭发生案(事)件数0户。
四是注重调解,多调联动。积极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妇联调解相配合的“四调联动”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道德等多种手段,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一级进行调解,化解不了的召开矛盾分析研判会研究对策,制定方案,责任到人,切实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家庭纠纷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对已化解处理好的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并对案件做好后续跟进和回访工作,巩固调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