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县地震局高度重视,提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宣传活动由局震害防御法规股牵头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前准备好相关宣传材料,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集中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4月17日上午,县地震局与其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起到县文化小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主题,采取悬挂布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动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中来,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认同感、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是立足工作职责,宣传成效显著。宣传活动以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让广大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