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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居民住宅楼房顶层加盖彩钢瓦是否合法?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9-01-02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农村居民住宅楼房顶层加盖彩钢瓦是否合法?如若违法,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是什么?
回复人名称 cx_ymx
回复部门 元谋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4-3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现进行答复。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其他地方相比,我县城乡人居环境依然存在差距,尤为突出的是单位、小区和城乡自建房屋屋顶私自加层加盖彩钢瓦(石棉瓦)用于隔热、防水的现象十分严重。省、州党委和政府对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行了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州违法违规建筑处置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清新靓丽的城乡建筑环境,全面提升城乡风貌景观,使全县整体环境形象更加规范美观,并彻底消除彩钢瓦(石棉瓦)建筑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决定对全县城乡屋顶及院内彩钢瓦(石棉瓦)违法违规建筑开展拆除和整治工作。结合元谋实际,考虑气候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状况,着重消除安全隐患,我县于2017年6月30日下发了《元谋县建筑屋顶彩钢瓦(石棉瓦)整治提升引导方案》(元人居指〔2017〕8号),方案规定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奖励及验收和有关要求。《方案》下发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带头,将本单位及个人屋顶、院内违规彩钢瓦(石棉瓦)及其他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和整治。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为统领,决定全面开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为此,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楚雄州质量和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提出符合楚雄州特色风貌要求的色彩为小青瓦色,倡议全州生产经营者自2018年3月1日起不再生产和经营不符合特色风貌要求的彩钢瓦;对不符合特色风貌要求的已建、在建彩钢瓦建构筑物进行风貌改造,对拟建的彩钢瓦建构筑物在审批环节严格控制风貌特色。目前,我县已按照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全县彩钢瓦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广泛宣传,对县城规划区和乡集镇的居民进行了引导、指导。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打造特色风貌、提高生活品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我们将持续有序地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引导群众对不符合特色风貌要求的彩钢瓦建构筑物进行风貌改造,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直接到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咨询。联系电话:8226617。 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