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甘塘扶贫安置点F组,房屋原有基础加高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04-14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甘塘扶贫安置点F组,现入住2年,贫困户房屋只是1层,现因住房需求增多,原本的房屋不够需求,想在原有基础上加高,需要什么手续,或者注意事项, |
回复人名称 | cx_ymx |
回复部门 | 元谋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0-04-21 |
回复内容 |
李文杰 你好,你关于“甘塘扶贫安置点F组,房屋原有基础加高 ”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李文杰属姜驿乡画匠村委会三家村村民,于2018年搬迁至元马镇甘塘扶贫安置点F组团,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傈僳族第一村·易地扶贫搬迁甘塘片区动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元办字〔2017〕31号)要求,画匠村委会三家村列入易地扶贫搬迁村组,搬迁至元马镇甘塘安置点集中安置,安置点民房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时限、统一外观、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人均面积不能超过25平方米,住房户型为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及其以上户四种户型进行建盖,你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暂不能加高,如后有政策允许可以加高增加住房面积,县乡村工作人员会将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姜驿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