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情况咨询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2-24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 本人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且按月缴纳有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因目前在外租房子住,每个月房租支出较大,故想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每月的房租缴纳和日常生活开销。特恳请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及相关提取条件予以答复,不胜感激!此致 |
回复人名称 | cx_ymx |
回复部门 | 元谋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3-02-28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你好,你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反映“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情况咨询 ”等相关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你好!你咨询的业务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已收悉,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无房职工租赁住房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金额以租房合同为准,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4000元。所需材料:提取审批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租房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各1份。 元谋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