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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租房申请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7-19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元谋县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现在可以申报吗,如果可以申报流程是什么?申报条件是什么,到哪里具体办理?审核需要多久?
回复人名称 cx_ymx
回复部门 元谋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2-07-19
回复内容 网友同志: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申请公租房  ”留言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
(一)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为:1.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申请家庭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住房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审核的房屋登记面积为准。申请人离异,申请人放弃原夫妻共有房屋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如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证明本人放弃原家庭房屋产权,该房屋可以不纳入住房面积计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的商铺、车库或其他功能用房不纳入住房面积计算。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租金支付能力;
3.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居住或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
4.拥有车辆的家庭,车价在20万元以下。
(二)申请流程为:申请人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民政局、公安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局审核通过,最后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审定。申请人将申请表分别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对经审批的申请人姓名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租房保障,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等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审核原件),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册。除单身外,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2.工作(就业)单位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流水,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用提供;如为自主经营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查原件);
3.申请家庭拥有车辆的,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属运营车辆的,还需提供运营车辆许可证复印件;
4.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应提交担保人担保书;
5.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个体经营人员提供);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城镇低保复印件(城镇低保人员提供)。
(四)目前我中心暂时不开展申请公租房事宜,第一,2021年12月底我中心对2020年轮候对象进行了房屋分配工作,入住完成之后,我中心目前退房户数较少,空房源不足以支撑我们进行申请分配的工作;第二,我州全部县市正在全面上线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正在加紧录入原有入住人员信息,在我们录入过程中,发现之前申请表格不适用系统数据,现有申请表格需要更改。新一轮的申请需要在我们把前期工作(申请表的更改完善、房源的梳理等)准备好的情况下进行,申请时间视疫情、房源情况而定。请来信人多关注元谋县电视台及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如果我中心开展新一轮的申请,会及时在以上两个平台进行公告。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